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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泽华|《喜欢做梦的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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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0-9-18 09:37:3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月色仍然那么美,朦朦胧胧的,无法遮掩住月亮羞红的脸。每当他看着月色,心由衷地感到一阵阵悸动。而今,他似乎累了,那激情已经殆尽。黑夜来临时,他喜欢做梦,总是幻想着,有那么一片蓝色的天空,有那么一个深爱他的女人在等待他。
夜静悄悄的,小卧室的房门,嘎吱嘎吱地响,一个黑影出来了,趿拉拖鞋的声音,时轻时重。黑影进了卫生间,门慢慢地关上,安静了几分钟,门轻轻地开了。接着,又是一阵趿拉拖鞋的声音,一声两声……他在心里默默地数,最后到了十三声,黑影进了小卧室,门再一次嘎吱嘎吱地关上了。
他在想,终于安静了。脑子里有一幅恬静的画面,有草地,有雪山,还有蓝天。他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色的天空,仔细观察着一朵一朵的白云。忽然,一只秃鹰从他头顶飞过,翅膀遮住了头顶的阳光,天色瞬间暗淡了下来。他正准备起身,朝着旁边的一条沥青路向远处的雪山走去时,窗外响起了刺耳的小汽车的急刹车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听到一个女人的哭泣声。
他默默地对自己说,我得认真睡觉,明天要上班,不能迟到了。迟到不迟到,对他而言并不重要,但是他得告诫自己,别把心思锁在爱情的牢笼里。
一个男人说话了,喝了酒,你就别发疯了。女人委屈地说,我不下车,你要打我。这声音,一下子拉住了他的神经,大脑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他屏气凝神地听。女人继续哭泣,声音慢了许多,重复着一句话:你要打我。男人厌烦了,但是有点无可奈何,说,你下车,别发酒疯了。
安静了一会儿,又听到了女人的声音,声音还是那个女人。他非常熟悉,像烙在脑海里的伤痛,刻骨铭心。她没有说话,而是不停地抽泣,声音渐渐远去。
他仍然对自己说,我得认真睡觉,认真做自己的梦。连续几个星期,准确地说,两个多月以来,他没有认真睡上一个安稳觉了。自从他和她……唉,再也回不去了,她离他越来越远。他渐渐地,渐渐地,整宿孤枕难眠。他告诫自己,今晚睡不好觉,明天昏昏沉沉的,心慌意乱,再持续下去,夜以继日,肯定患忧郁症的。
他离不开梦,希望在美梦中睡去,刚才的梦还得继续,那草地,那雪山,更希望远方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在等他,在梦中呼唤他。
闭上眼睛,躺在草地上,眼前的梦境又回来了,天空还是蓝色的,云少了几朵。但是白得透亮,像冬天皑皑白雪。他得躺一会,眼睛在四周游弋,刚才那只秃鹰不见了踪影。
有人开门,声音和往常一样,“哐当”一声,然后关上。客厅的灯开了,他能清晰看着她泪水从眼眶流在脸上的痕迹。她东倒西歪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差点压着了他的脚尖。他纹丝不动,他和她之间因为一张纸隔离着。
小卧室的门开了,一个黑影站在门边,轻声说:妈妈,别再喝酒了!
她没有应声,踉踉跄跄地去了卫生间,在卫生间里掏心掏肺地吐了几分钟。水龙头的水哗哗地响。这声音,激发了他暴躁的脾气,准备冲进卫生间,狠狠地骂她一顿。小卧室的门又开了,一个黑影站在门边,浇灭了熊熊燃烧的怒火。
她从卫生间出来,觑了一眼躺在沙发上的他,走到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咕噜咕噜地喝下肚,站着愣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没有说出口,慢慢地转身,关了灯,直接进了大卧室,一点没有考虑他的感受,像自己家一样。
终于安静了,他继续做他的梦。那草原,那雪山,还有那蓝天,他渴望原原本本的,没有丝毫改变。他担心极了,害怕像水彩画板上的画,被人涂改了。闭上眼,还好,一切如初,那草地,那蓝天,那雪山仍然在眼前,可惜没有美丽的姑娘。
嗡嗡……
声音刺耳,他惊醒了,像是一只蚊子忽左忽右,在脸颊周围飞舞,好像要吸他的血液。他恨之入骨,一巴掌打过去,蚊子没有打着,脸疼得辣乎乎的,一阵一阵疼。他迫不及待地想回到梦里去,那草地,那雪山,渴望中的姑娘……
嗡嗡……
又一波刺耳的声音,像一只高音喇叭在耳朵边喧闹。他先得安静下来,让蚊子叮在皮肤上,吸到了血液,尝到了鲜味,一巴掌打过去,要它粉身碎骨。他刚有此歹心,瞬间又悲悯它,倘若自己是蚊子,何尝不奢望美美地饱餐一顿。或许,它真饿了。
梦很急迫,只要它不打扰他,由它吸,吸几滴血不碍事的,死不了人,反而加快新陈代谢更替。他继续进入梦境,草地上突然多了一群牛羊。他乐在其中,有牛羊,那么就有人,希望有一位美丽的姑娘。草地上的草绿莹莹的,他侧着身,从细小的羊脚缝隙里看过去,发现有四只格外粗壮的马脚。
他渴望见着马背上的人,是不是想象中的姑娘。不知,他何时来了力气,本想跳起来,力气过猛,飞在空中,如云朵似的飘,发现马背上的人不是姑娘,是一个老大妈。她见着他,不停地向他挥手。孩子,快下来,不然风把你吹跑了。他不知怎么落下来,沿着沥青路飞去,不管三九二十七,先去雪山顶上一睹雪山的美色。
快要靠近雪山,他突然掉了下来,重重地落在草地上。半时,他睁开眼睛,一群羊围着他,咩咩地叫,吓他一跳。更可怕的,一只硕大的牧羊犬蹲在旁边,眼珠亮晶晶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根本不敢动。从一条小路看过去,他发现不远处有一栋小别墅。他认为是小别墅,不过是三间小木屋。木屋如南方山区居民所造的房舍。楼上住着人,楼下关着牛羊。
小屋后面就是雪山,半山腰的雪压着森林里的树枝,听得见咔嚓咔嚓地呻吟声,但是躯干一动不动,失去了往日威风凛凛的初貌。他挺欣赏雪山的容貌的,极远也好,极近也罢,白就是他最向往的颜色——纯洁,安静,和谐,柔美。
小屋的门开了,一个姑娘提着一个木桶出来了。她朝着他喊,声音清晰,但是听不懂说什么。他竭尽全力爬起来,发现脚动弹不了。此时,他多么渴望长一双翅膀飞到那个姑娘的身边,一睹芳容。
他不能走,只能静静地躺在草地上。他暗叫不好,肯定摔断了腿。腿断了,自己下辈子就无法行走了。不能走,那不是剥夺了自己去爱一个人吗?他越想越孤独,最后,他干脆闭上眼睛。
一阵犬叫声,他的眼睛睁开了。旁边站着刚才那个姑娘。她梳着一根大辫子,脸圆圆的,被太阳晒得黝黑,鼻梁很直,眼珠很亮,一眨一眨的,机灵极了。并不是他幻想中最美丽的姑娘。他有一丝嫌弃,不想搭理她。她淡淡的笑靥,深深地吸引了他,一双温暖的手向他慢慢地伸了过来。
他的腿不能动弹,否则他不会让他扶。
他勉强站了起来,她蹲下身体,拉着他的两只手搭在肩膀上,然后搂住他的腰往背上掂。他明显感觉到,她传递给他的温度。渐渐地,他对她不再嫌弃,甚至对她产生了好感,仔细观察她编织的黑油油的大辫子,能闻到一股和绿草发出一样的馥郁芳香。
他突然笑了,这味道他似曾相识——唉,非常熟悉。他喜欢她,也就是因为她的味道。那是大学一年级,初夏的山、草、树、河流、溪水都吸引人,更吸引人的是女人的衣衫。她的长裙深深地吸引了他。
他开始追求她时,班里有几个英俊的男生写了情书,鼓吹把握性大。他不甘示弱,也写了情书。胆小,不敢送给她,只能悄悄地塞在她的书包里。一封情书没有回音后,他胆儿逐渐大了许多,竟敢当着众人的面把情书大大方方地递给她,顺便俏皮地说一句:我等候你的佳音。
果然,暑假临近,大家闲得紧。她跑到了他的宿舍楼下,拿着一束玫瑰花等他。那是傍晚,晚霞染红了半边天,风很大,吹得窗户的玻璃一声接着一声脆响,仿佛要碎裂了。他正在宿舍里弹吉他,因为一首《心太软》吸引了他,兴趣来潮,一天到晚,只要有空闲,就会抱着吉他弹。声音虽然不动听,也不协调,隐约能辨别是一首歌曲,但是他不知疲惫地弹。突然,宿舍里的电话响了,室友接了电话,冲着他说:你的电话!他从床上跳了下来。他拿起电话问:谁啊?
她笑了一阵,声音脆脆的,而且长,像被一条绳子拉着似的。他听得清晰,是她的声音。他渴望的声音。正当他手舞足蹈时,室友告诉他,她失恋了,你可能就是一个备胎。
失恋,对内向的人来说,是痛苦的,但是对外向的人,优秀的人来说,它只不过身上的衣衫,不喜欢就扔了,明儿又换一件。也就像有钱人,钱就是他骄傲的本钱一样,任性了,随便挥霍也不怜惜。他知道,虽然她优秀,有人爱她,但是肯定也有人厌恶她。
当然,一个女人的成熟,他认为要经过一次又一次泪水的洗礼,才懂得珍惜,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倘若再去爱一个人,她会更理智。
下了楼,在楼梯口昏黄的灯光下,他见着她拿着一束玫瑰花,热情似火地冲他跑来,把玫瑰花递给他,大大咧咧地说:今晚,你陪我去唱歌吧!
话未毕,他的手被拽着,另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像哥们似的,东倒西歪地朝学校外走去。
校门口有一家“青春之歌”的酒吧。她拉着他,往里钻。他还未回神过来,被她推在沙发上坐下,自告奋勇吆喝,完全失去了一个淑女形象,一切由她做主。点了酒水和瓜果。她把头凑到他的耳边,轻轻地说:我做你的女朋友吧!
他当然高兴,假装愣一下,用手抹着额头上的几根头发,目光盯着桌上的啤酒,没有回答。
她犹豫了,笑了一阵,说:如果不喜欢我,我们可以做朋友,做知心朋友。她主动地把手搭在他的手背上,盯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最后他控制不住内心那份狂热,“扑哧”一声笑了。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的,他也想问一问她,凭什么喜欢我?但是,他耳畔又回响着室友的话,不过是一个备胎!她只是玩玩而已。他的话咽了回去,苦笑了一阵,陪她喝酒。
喝了一杯啤酒,她拿着话筒,开始吆喝着服务员,说要喝一首《爱你一万年》。这不是一个女生唱的歌,她唱这歌的企图是什么?莫非是为了我?他咕哝着,静观其变。
她活泼,他内向。她大大咧咧,他文文静静。一个动,一个静,如何融在一起?他在思考,她也在思考。
一首歌曲完,她拿起酒瓶潺潺地酌酒,给自己酌满后,给他酌满。红红地嘴唇,微微地动着,偶尔露出几瓣洁白的牙齿。她抬起杯,摇着头,轻声说:我太幼稚了,不懂什么是爱情,就盲目地爱了。爱了后,我才发现,爱不是那么简单,它会伤害我。
他似乎看见她眼角有泪花,情不自禁地拿起茶几上的卫生纸,给她揩。她苦笑了一下,没有掩饰,任由他慢慢地,温柔地,一张纸接着一张纸地抽出来给她揩泪水。泪水越揩越多。最后,她直接低下了头,痛哭起来。
几个女服务员瞟了一眼,继续自己的工作。他感到不安,靠在她身边,拍着她的肩膀,轻轻地安慰她:“别哭了。你看,别人都高兴着,你却哭。要不,我们别喝了,去河堤边走一走。”
学校旁边有一条河,柳树下是绿油油的草坪,那儿是男女同学谈情说爱地最佳场所。那儿安静,没有人打扰。当然,也有人打扰的,毕竟,谁都知道,那儿是谈恋爱地最佳场所,一对一对的男女青年都跑到那儿,卿卿我我,你哝我哝,会打扰到对方。有的怕打扰干脆换地方,跑到更远的河堤边去,有的不怕打扰,你谈你的,我聊我的,互不干扰。
她赞同了他的提议,丢了一百元钱给服务员,然后转身走了。当服务员跑出来退她钱时,她摆了摆手,说不要了,就当是小费。
她牵着他的手,努力往校外的河堤边跑。两人跑了几分钟,终于到了河堤边。夜色很美,河堤很安静,不同往日。她诧异地冒了一句:今晚人很少,听说市里有一个演唱会。
选择了一块草地坐下,她挽着他的手,依偎着,说:你不介意吧!
他不介意,内心一直在琢磨,她是不是把自己当备胎玩弄。如果热情过度,一旦她爱上了别人,可能被她嘲笑,被室友嘲讽。
正当他迷茫时,她突然暧昧地看着他。他捂着你,害羞地低下了头。她嘎嘎地捂着嘴笑,当她看着他没有着声,说:你太可爱了!我很喜欢。
他还是没有应声,她觉得幸福,倒在他怀里,头不停地动,一时看着他的脸,一时看着天空中的明月。他担心她的头滑落,用手轻轻地抱着。她感觉到了温暖,双手抚摸着他的手,掂着数了数,说:假如有一天,我们结婚了,生了孩子,你会对我好吗?
他担心她不会和自己结婚,如果真结婚了,肯定愿意一辈子把她捧在手心当宝贝。于是,他不假思索地说:肯定的。不但对你好,还得对孩子好!
她兴奋地问:你家乡有河流吗?
有!
有柳树吗?
有!
放了假,我和你去。
他犹豫了,她是城里孩子,去乡村能习惯吗?粗茶淡饭,何况房屋简陋,天气酷热,没有空调,肯定会使她寝食难安。待不上几日,她会哀求回城市。两人最终会不欢而散。
你答应吗?
他没有回答。
你答不答应?
我怕你不习惯!
怎么不习惯了?有你在,我就习惯。
好吧!
她拉着他的手,往小河边跑去。正当他六神无主时,她拉着他,“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她欢呼一阵,疯狂地大声说:我要嫁给你!
水浅,只淹没到他和她的腰。他的手抱着她的腰,能感觉水的凉爽。她问他:会游泳吗?这话是废话,生长在河边的孩子,怎么不会游泳呢?他关心地问她,你会游泳吗?
不会!
你竟敢跳进河里!
你不是会游泳吗?
她不知是无知,还是根本不知道水的威力,非要他背着她游到河对岸去。他胸有成竹地背着她,一步一步地向河中心去,渐渐地,他的脚踩不着河底,漂浮起来。她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抱着他的头,怯怯地说:如果游不过去,我们就回头吧!
他鼓足勇气,高声说:没问题!
终于游到了对岸,她的衣服湿了,他的衣服也湿了。她倒在草地上,高兴极了,抱着他吻了吻他的脸颊,说:多么美好的夜晚!我要嫁给你!我要做你的老婆!
他闻到了她身上一股馥郁的清香。他幸福极了,从未有这般幸福。这是女人给的幸福,也是爱情给予的幸福。
她抱着他,然后躺在毛茸茸的草地上,数着天上的星星,便吟冰心的诗:
繁星闪烁着———
  深蓝的太空,
  何曾听得见它们的对语?
沉默中,
  微光里,
    它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她问他,你读过这首诗吗?
他冥思苦想了一会,说:没有读过!
真不会聊天,但是,我欢你的实诚。曾经,我做梦都希望嫁给一个花言巧语的男人。他巧舌如簧,使我永远沉浸在快乐之中。如今,我才知道,那些花言巧语纯属谎言,虚无缥缈,像夏日的早晨,缠绕在山间的白雾,太阳爬上山头时,它就随着温度,逐渐地消散。
她见他诗答不上来,不想打消兴致,换种方式娱乐,一本正经地对他说:你唱一首歌曲给我听吧!
什么歌曲?
你喜欢的!
他又犹豫了,寻思了半时,他突然对她说:《心太软》!
行!
你总是心太软……
唱着,唱着,她沉默了。
歌曲没有唱完毕,她打断了他,要他背着她游回到对岸去。
他很失望,不得不背着她回到了对岸。她上了岸,头也不回地跑了。他追她,她向他抛了一句话:如果有来生,我要嫁给你!
他放慢了脚步,垂头丧气地回到到寝室。室友见着他进门,浑身湿漉漉的,惊愕问他,怎么了?掉进河里了?当然有经验的室友,尖叫,说他和她去了河堤边。
他进了卫生间,脱去了湿漉漉的衣衫,冲了澡,回到床上,一声不吭地睡觉了。室友们猜测,可能遭受打击了。备胎的日子就是这样,伤心几日自然会好的。
放假前一天下午,她来了。宿舍守门阿姨在打扫卫生,趁她不注意,她来到了他的寝室。她努力地拍打着门。室友要他去开门,他发现是她,正准备关上门。她笑嘻嘻地说:我要和你回家。
晚上,室友告诉他,她和某某昨晚吵架,她喜欢某某,某某不喜欢她。她在寝室哭了一晚。室友的话,他瞬间感觉到那天晚上,她为什么独自往回跑,不理睬他的原因。按照室友的话说,他是她的备胎。
第二日清晨,他独自回家了。他没有打电话给她,一切都像一个玩笑。但是,暑假里,他一直念着她,做什么都心浮气躁的。也许,他真的爱她。周遭的人说的话,对他而言,就像风在耳畔掠过,不会停留很久。
回到学校,她若无其事的,不冷不热,仿佛两人从未谋面,如同陌生人。就这样持续到大学毕业。她分配到一家国有企业上班,和一位师兄结婚了。他没有参加她的婚礼,他从室友那儿得知,她并不爱这个男人。
六年后,他听室友说,她离婚了,正到处打听他的消息。许多同学知道他的消息,都不愿意告诉她。他们知道,他和她不可能组建家庭,原因是两个人性格不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那段难忘的记忆,又唤醒了他心中爱的火焰。
一日傍晚,他正在家里看书。这本书正是冰心诗集,而他正在看她的诗——《繁星》。手机突然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他作为对他人的尊重,接了。
你好!
你好!过得好吗?
是她的声音,是她熟悉的声音。他沉默了。
我从你室友那儿得了你的电话号码,你别责怪他。你如果愿意,我想见你一面。
他为了尊敬她,答应了。
见面的地点是她定的,离他家不远处的一家“上岛”咖啡厅。她先到,打电话告诉他,她在包间里等他。在一间包房里,他见她牵着一个小女孩。
她没有变,还是原来的模样,笑起得很美。她见着他进包间,要小女孩叫他叔叔。小女孩头顶扎了两个小鬏鬏,特别可爱。一双眼睛,黑亮亮的。她嘟着小嘴,叫了一声叔叔后,就没有继续说话了,看上去有些拘谨。
有女朋友了吧?
没有!
为什么?
他缄口不言,说什么呢?
年龄不小了,该找一个女人结婚了。你看我,孩子五岁了……你是知道的,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受不了半点委屈,所以我……离婚了。
他仍然缄口不言。
我和他离婚了。结婚那天,你没有参加我的婚礼,我就知道,这段婚姻注定不幸福。你肯定记得我们那天晚上,我说的话。我告诉你,我做不了你的妻子,希望做朋友。一直以来,我把你当作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因为,这个世界上,我遇到的人,没有谁像你实诚。
刚开始,我想嫁给你,和你在一起肯定幸福。但是,我不能伤害你。我不配做你的妻子。你应该去寻一个纯洁,善解人意的女人。你知道的,我希望你幸福。
他仍然缄口不言。
喝酒还是喝咖啡?要不,我们喝一瓶酒吧!你不知道,我很少喝酒,但是喝一次醉一次。今儿,我们喝酒,一定要醉,不醉不归。
孩子怎么办?他终于说话了。
孩子?她懂事了。我醉了,她能找到回家的路。
你和他离婚了,孩子给你,那房子呢?
房子当然给他。我放弃一切财产,目的要孩子。她是我的肉,不能让他受委屈。
他没有阻止她。她要了两瓶白酒。
今儿,我请客。你可以不醉,但是我一定醉。我醉了,你背我去你那儿住一宿。明天,我再回去。
两杯酒下肚,她拿着杯子,说:爱一个人好难!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他却不爱我。
一瓶酒喝完,她脸红了,是绯红,像粉红的胭脂涂到脸上。她眼睛盯着杯子,沉默了许久,说:如果当初,你写信给我,我把初恋给你,你是不是娶我?
这话不好作答,当初和现在有什么两样?倘若有区别,那么当初她是个少女,如今是个女人。回答肯定,会伤害她;回答否定,也会伤害她。此时不回答,是最合适的,她自己去度量。
叔叔,妈妈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你最诚实。
这话是褒义还是贬义?诚实,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大傻瓜!诚实能做什么?这个世界,诚实人最吃亏,骗子最喜欢诚实人。当然,爱情也喜欢欺骗诚实人。
他不说话,代表着他有难言之隐。她继续打开第二瓶酒。他原本想制止她,又害怕伤害她,就让她醉吧!如果醉了,想哭,就让她翻肠倒肚地哭。如果想倾诉,就让她翻江倒海地倾诉。
第二瓶酒倒了,喝了两杯,她倒在他怀里哭了。小女孩直愣愣地看着她倒在他怀里,泪如雨下。她忙抽桌上的纸巾,给她擦泪水,稚嫩地说:妈妈,别哭。
她在哭泣中,又喝了一杯酒,趴在桌上,胡言乱语。她醉了,他不得不付了钱,然后背着她,牵着小女孩回家。回到家,他给她洗了脚,背她在自己卧室里和小女孩睡了。他则躺在沙发上,整夜未眠。
天亮,他昏昏沉沉地刷牙洗脸后去楼下给她们买早餐。读大学时,他从同学那儿了解到她喜欢吃绿豆稀饭和牛奶,相信现在她仍然喜欢。
买了早餐回来,他在楼下的草坪上徘徊了许久,看着小区里的人越来越多才慢悠悠地上楼回家。当他推开门,发现她和小女孩正在打扫卫生。她见着他提着早餐进来,笑嘻嘻地说:你冰箱里有面条和鸡蛋呢!你买早餐干嘛?
你不是最喜欢吃绿豆稀饭吗?
她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泪水又从眼眶里流了出来。小女孩看了,又去茶几上抽纸巾递给她。她笑了,接过他手里的早餐,抱着小女孩坐在沙发上,说:太幸福了!
吃了早餐,他带着她和小女孩去海洋公园玩耍,一方面,他不想和她独处在屋子里发愣,尴尬;另一方面,他不希望小女孩的未来生活在忧郁的阴影里,希望她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下午回来。一个男人坐在他的家门口。她见了,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男人一眼。他预料到来者不善。
孩子给我!
小女孩怯生生地躲在她的身后。她弯下腰,抱着小女孩,说:别伤害孩子。这儿不是我的家,也不是你的家,别影响他人!
她说完,接着把小女孩递给他,然后拉着那个男人往楼下奔去。
他和小女孩等到晚上十二点,没有见着她回来。小女孩困了,倒在他怀里睡着了。他一点没有疲倦,眼睛一时盯着电视屏幕,一时看着窗外的月光,心事重重。
他见小女孩熟睡了,想着她一时半会走不了,干脆把小卧室打扫干净,小女孩将来就睡在里面。至于,他和她睡什么地方,只等她回来,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凌晨两点,她回来了。她没有说话,直接洗脸刷牙,开门去大卧室,没有见着小女孩,问:我女儿呢?
在小卧室!
她正准备转身进小卧室。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说:我们结婚吧!
她怔了一下,慢条斯理地说:你不适合我,我不适合你!更何况,我有一个孩子。
从此,早晨她送小女孩去幼儿园,然后去上班,下午小女孩放学,她回来接小女孩。吃了晚饭,她不会待在家里,提着包就往外走。凌晨,她才回来,总是酩酊大醉的。为了不影响孩子休息,她只能扶她睡在大卧室。他躺在沙发上睡觉。
开始,她是一个人醉醺醺地回来,后来总是那个男人送她回来。开门后,那个男人总会叮嘱一句:她喝醉了,希望你照顾好她。
他的梦还在继续,那姑娘背着他进了小木屋。木屋非常宽敞,有茶几,有电视,有书桌,有书柜,有火炉……有一张宽大的床,床前窗台上,摆放着许多盛开的五颜六色的鲜花。
他躺在软绵绵的床上,牧羊犬蹲在床前,眼睛温柔地看着他,偶尔会歪着脑袋,非常可爱。她正在灶台前忙碌,他正要呼唤她时,突然之间她转过身来,笑盈盈地看着他,脸越来越消瘦,越来越像她,越来越像她,甚至肤色渐渐地从黝黑变得白嫩,最后像花儿似的,迎着窗外的阳光,绽放开了。




作者简介:


  吴泽华,苗族,贵州贵阳人。


来源:贵州作家·微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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