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商业街上开着一家我们称之为“书店”的铺面。其实,这是一家小饰物店,兼卖文具,楼下带一间屋子,约莫一半用来放书。有些书相当体面,比如企鹅经典丛书、企鹅与潘小说书系。我那会儿有几分相信,世间所有图书都在这里。我想说,尽管我知道公共图书馆所藏迥异,学校所收之书也别有景象,但就大千书界而言,我却认定这里的小样本倒也能略状其貌。经过别的市郊或者城镇之时,我们偶尔会去探访一家“真正”的书店,但十有八九会发现那是史密斯集团的一家分店。
只有在学校获奖(我曾在伦敦城市学校念书,那时学校位于黑衣修士桥边的维多利亚堤岸),才会有别种书源。获奖者有机会挑选书籍,不过通常须在父母监督之下。说起来,这又是一项缩窄而非拓宽书界的活动。你只能在南岸办公区一间陈列室(这地方有些许神秘,但其实仅用作藏书)的馆藏中挑选。后来我才发现,它竟然也属于史密斯集团。这儿的书有分量,有价值,是那种会推崇而兴许永不会阅读的类型。学校的奖励可以量化为一定数值,你选定一本达到那个数值的书后,它就会从你视野中消失,其后又在市长先生出席的颁奖当日再度出现,由一袭盛装的市长先生亲自授予你。这时,卷首衬页上会另贴一页,描述你的成就,而布封上则压印了烫金校徽。我不太记得在父母指导下都顺从地挑选了些什么。一九六三年,我获得莫蒂默英语奖,当时正值十七岁,肯定是独自一人去了那个气氛严肃的贮藏室,在那儿找到一本《尤利西斯》(不知是谁的疏忽?)。我如今还清晰地记得,市长先生伸出那只用手套包裹严实的手递给我这本臭名昭著的下流小说之时,流露出了何等不以为然的神色。
到那时候,我开始不再认为书只有实用功能,比如,提供信息来源、教导、怡情或者撩拨。
首先,随书而来的是一种占有的兴奋和意义。拥有一本书——自己挑选的一本书——就是对你自身的界定。而这种自我界定须有实体的保护。因此,我会用透明法布隆包书膜包裹我最爱的书(当时手头窘迫,肯定都是平装本)。不过,我会先把名字写在内封面边上,字体是用新近学到的斜体字,蓝墨水书写,红墨水加下划线。接下来,剪裁法布隆包书膜并套封好,这样也就能保护藏家签名了。这种包上封膜的书有些——比如大卫·马加沙克的企鹅版俄罗斯经典名著译本——还在我的书架上。
自我界定是一种魔力。后来,我又得以亲近另一种魔力:旧书、二手书、非全新书散发的魔力。我还记得邻居家玻璃书柜里有一列奥登初版诗集:这位先生几十年前就认识奥登,还跟他一起打过板球。这些事着实令我吃惊。我从未见过什么作家,也不认识什么结识作家的人。我可能曾经听过一两位作家录制的电台节目,也在约翰·弗里曼“面对面”访谈节目中见过一两位。不过,我家与文学圈最近的联系仅限于如下事实:父亲曾在诺丁汉大学攻读现代语言,教授是欧内斯特·韦斯利,而他的妻子与劳伦斯私奔了。好吧,再有就是母亲曾在伯明翰车站的月台上见过雷吉诺德·唐纳德·史密斯一次,他是奥利维亚·曼宁的丈夫。然而,眼前这人竟认识本国一位最著名的当世诗人,眼前竟是他所珍藏的这位诗人的作品!这些诗集甚至还保存着奥登笔下那些至今仍回荡世间的词句的初始情貌。我深刻地感受到这种魔力,也想分得一些。于是,从学生时代起,我就不仅使用书,也收藏书,还发现不是所有书店都归史密斯集团所有。
接下来的十年左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末——我成了不知疲倦的猎书人,驾驶着我那辆“莫里斯旅行者”去往英格兰的集镇和座堂城市装书,那些书买来的速度远远超过任何有望达到的阅读速度。那个时代,大多数有相当规模的城镇都至少有一家大型老牌旧书店,通常匿身于座堂或者教堂的阴影之下。我记得,通常可以将车停在这些旧书店外,想停多久都行。无一例外,这些书店全是独立经营——店主有时会挑一些新书搁在入口处——置身其间,我就自在起来。别的不说,气氛可是大不一样。在这里,书籍俨然备受珍视,构成了绵延文化的一部分。
至此,我可能更青睐的是二手书而非新书了。在美国,二手书被贬称为“有旧主之书”,但正是这种所有权的延续成全了它们的魅力。一本书将其对世界的诠释施与一个又一个人,以至世世代代;不同的手拿起同一本书,从中汲取有时相同有时不同的智慧。旧书会显露自己的年纪:书有书斑,如同老人有老年斑。旧书闻起来也不错——即便是在散发出烟草味儿或者(偶尔)雪茄味儿的时候。很多旧书兴许还会吐出一些气味刺鼻、无长久价值的东西:旧时出版商的公告、有了年头的书签——书签上尽印些保险公司或者日光牌肥皂的广告。
因此,我会驱车去索尔兹伯里、彼得斯菲尔德、艾尔斯伯里、绍斯波特、切尔滕纳姆、吉尔福德,一有机会就溜进货仓、上锁的库房或者储物室。身处满溢着精装气息或者对每件库存价值都不容分说的那些地方,我甚是局促。我偏好的是库存大致有序、可以讨价还价的店铺中那种充满民主味道的喧扰。那些日子,即使在出售新书的店里,也不存在现代中心统一管理体系强制执行的超高速库存周转制度。如今,一本新小说精装版的平均货架期——首先假定它能上架——是四个月。接下来,书会待在架上,直到被人买走或者被不情愿地划入特价行列,要不然就是挪进二手书区,兴许若干年都无人问津。那本你买不起或者不确定是否真想要的书往往在你第二年故地重游时还待在原处。此外,二手书店也能告诉顾客哪些是过气作家。查尔斯·兰布里奇·摩根、休·沃波尔、多恩福德·耶茨、利顿男爵、亨利·伍德夫人——他们的书就成堆码在那儿,静候风尚转向。不过,风尚难得转向。
我买书时带有一种现在回想起来近似匮缺的渴求:好吧,藏书的痴狂确实是大家都熟知的症状。买书肯定花掉了我超过一半的收入。我买自己最尊崇作家的初版书:沃、格林、赫胥黎、德雷尔、贝杰曼。我买维多利亚时代诗人(比如丁尼生和布朗宁)的初版书,却从未读过,只是当时看起来着实便宜。我喜欢的书、我认为会喜欢的书、我希望会喜欢的书以及我一时不喜欢却觉得以后兴许会喜欢的书之间,分界线其实很少鲜明可辨。
我收藏“帝企鹅丛书”(企鹅出版社1939—1959年间出版的艺术插图丛书,供爱好者收藏。——译注)“巴茨福德乡野丛书”(巴茨福德出版社1939年出版的一套艺术画册,文字结合黑白照片,介绍英伦乡间的建筑、风土、人情。——译注)以及柯林斯出版社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版的“图说不列颠”系列。我买了拉鲁斯出版社的诗歌小册子和皮革装帧的法国百科全书,漫画书和维多利亚时代的纪念赠书,从康希尔街绵延到河岸街的过时词典和成捆杂志。我买到了沃的《独家新闻》在比利时的第一个法文译本《惊闻》。我甚至编排了一个名为“异作”的类目,用来为收购稀奇古怪的藏品开脱,比如罗伯特·贝登堡男爵的《猎猪》、庞巴迪·比利·威尔斯(英国重量级拳击手)的《体力》、奇罗(爱尔兰占星家,“奇罗”为其绰号——译注)的《奇罗手相指南》以及《伊索尔德教你轻松学会踢踏舞》。这些书都在我的书架上,只是绝少翻阅。我也买那些无论当时还是回想起来都毫无意义的书——比如安东尼·艾登爵士的三卷本回忆录(初版,带护封,之前的主人肯定从未读过)。这其中意义何在?